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公司分立成为企业发展的常见现象。宝山经济开发区作为上海市重要的产业基地,吸引了众多企业入驻。那么,在宝山经济开发区办理公司分立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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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公司分立,首先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是办理分立手续的基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需清晰、完整,无破损。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是办理分立手续的重要依据。在办理分立时,需提供公司章程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是公司重大决策的体现,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股东会关于分立的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分立的原因、分立后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等。
五、分立协议
分立协议是分立双方就分立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分立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分立的原因、分立后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债权债务处理等。
六、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对公司资产价值的评估,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七、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凭证,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登记证需清晰、完整,无破损。
八、银行开户许可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是企业开设银行账户的凭证,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许可证需清晰、完整,无破损。
九、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外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公司印章。印章需清晰、完整,无破损。
十、分立后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分立后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分立后公司名称合法性的证明,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该通知书。
十一、分立后的公司章程
分立后的公司章程是分立后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分立后的公司章程。
十二、分立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分立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分立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办理分立手续时,需提供该证明。
在宝山经济开发区办理公司分立,需要准备以上十二项材料。这些材料是办理分立手续的基础,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以确保分立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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