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开发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特区,吸引了众多企业入驻。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治理的重要文件,其中董事的职责规定尤为关键。本文将详细解析宝山开发区公司章程中董事职责的具体规定。<

宝山开发区公司章程中董事职责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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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的任职资格

1. 董事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董事不得有犯罪记录,特别是与经济犯罪相关的犯罪记录。

3. 董事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4. 董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5. 董事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的选举与罢免

1.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3. 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股东大会决定罢免。

4. 董事辞职应当提前向股东大会报告。

5. 董事辞职后,其职责由股东大会另行指定。

四、董事的职权

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如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

2.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 审议和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

4.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 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五、董事的义务

1.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4. 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5.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

六、董事的会议制度

1.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2.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并由出席董事签字。

3. 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4.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董事长决定。

5. 董事会会议的议题应当提前通知董事。

七、董事的监督与责任

1. 董事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2. 董事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3. 董事应当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

4. 董事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督责任。

5. 董事因违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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